本报讯(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王琰)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、千家万户,变的是审判地点,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。近日库东投资,寿阳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“搬”到村头,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,让村民在家门口“零距离”感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。
原告王某与被告王小某系父子关系。王小某年幼时,其母与王某离婚,约定王小某随父一起生活。如今,王某年迈体弱,无经济来源,要求王小某履行赡养义务,支付足额赡养费。王小某以年幼时王某基本未尽抚养义务为由,仅同意支付少量赡养费,双方由此产生争议,诉至法院。
该院工作人员上门了解王某的情况,得知其年事已高,现借住在他人院落,缺乏生活来源,并考虑到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增多、难免存在赡养纠纷等情况,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王某所在村。
在巡回审理现场,国徽悬挂,几张桌椅简易布置成临时法庭,周边村民围坐旁听。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,向双方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规定,阐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。法官从事理、情理到法理,从道德层面到法律规定,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,尽力缓和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王小某支付其父王某每月赡养费1000元。
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,深入浅出地为村民讲解了与赡养相关的法律规定,并耐心细致地回答了现场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,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。
发布于:山西省配配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